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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春季体育活动暨第十届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西财行知院发[2021]6号

各处(室)、学院(部):

为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实现以体育智、以体育心的学校体育独特功能,同时为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以“迎十四运”为契机,经学校研究于4月9~23日举办我校“2021年春季体育活动暨第十届运动会”。望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分工协作,使活动能够圆满顺利地举办。

本次活动包括球类比赛、体育嘉年华和田径运动会。球类比赛设有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比赛;体育嘉年华设有15个小项目;体测类项目设有男女共4项;运动会设有男女16个单项、8个集体项目。为了使活动顺利地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竞赛规程,使广大师生明确举办本届运动会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和选拔运动员组队报名工作,认真抓好赛前训练和后勤服务。

二、各参赛队要组织好本队队伍,认真组织排练,充分展示本队师生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各学院要积极支持大会选聘的学生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为他们学习和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为了保证赛场的良好秩序和热烈气氛,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无比赛任务的师生在看台或其他指定位置观看比赛,各学院派专人跟班,观看比赛要文明观赛。运动会期间全体师生严禁私自离校,辅导员要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并将出勤率上报学生处。

五、各参赛队和运动员要发扬公平竞赛和更快、更高、更强的体育精神,严禁弄虚作假及其他违反纪律和体育道德的现象发生。

六、比赛期间,以外侧跑道外沿以外一米为界,以外为观赛区,以内为赛场区。赛场区内除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包括领队、教练)一律不准进入。

七、大会将设“优秀组织奖”,分别奖励组织工作优秀、体育道德良好并为大会做出积极贡献的集体。

八、比赛如遇雨则后延,届时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体育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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